|
黄国昌接受媒体采访。(中评社 黄筱筠摄) |
黄国昌痛批,“监察院”除了扮演政治追杀以外,根本就是“废物院”。希望“监察院长”陈菊以及护航陈宗彦11位“监委”不要再躲起来,面对社会讲清楚。要不要进行第二次弹劾,都需要对外交代清楚。
“监委”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今年3月19日曾发出新闻稿指出,陈宗彦于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据台南地检署侦办酒店业者妨害风化案件之监听译文、Line画面截图等卷证资料,显示陈宗彦(代称陈董、同学、老板的朋友)疑似于2012年12月27日、2013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计8次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另Line画面截图中陈宗彦所询之“小芸”,亦在酒店会计记载之笔记本出现3次,显示“小芸”当时确在酒店工作。陈宗彦于本院询问时坦承截图Line图贴是他本人,但否认他是“陈董”,经查监听译文及Wechat聊天室(3人)2013年12月12日翻拍画面,“陈董”系任职于市政府且协助“缩短流程时间”者,所指显系当时担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之陈宗彦,故他辩称“陈董不是我”,尚难采信。惟陈宗彦主张监听译文内容是酒店业者间的,跟他没关系,本院为取得与陈宗彦相关之直接证据,函请台南地检署提供陈宗彦本人案件之监听译文,该署函复因已重启侦查而无法提供。因此将调查所得移请台南地检署并案调查,以厘清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