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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迎来国际航运新政“礼包”
http://www.CRNTT.com   2020-10-12 16:58:25


  中评社北京10月12日电/据南方日报报道,粤港澳大湾区迎来国际航运新政“礼包”。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从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国际航运新政落地,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核心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大湾区内循环和面向世界的外循环,两者相互借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高水平开放,提升抗击经济外部风险能力。

  启运港退税

  为企业免去半个月退税等待期

  此次落地的启运港退税政策,实际上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过去,企业将国内货物运到出口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后方能退税。这种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枢纽港,比如南沙港等。

  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国内货物从启运港出发时即可办理退税手续。而启运港通常是小码头,比如佛山港、肇庆港、江门港等。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相当于把出口港口功能延伸到了内河港口。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程序,货物从南沙海港离境之后才能办理退税,算上驳船航程和出港结关各环节的时间,货主拿到退税款至少要等半个月。”广州港南沙港务海港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洪艺彬说,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货物从启运港一出来就能退税,有利于企业资金流动,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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