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望中小企业“补缺”】
为应对美方连带制裁,欧盟已“激活”并更新一部尘封22年的反制裁条例,在美国恢复对伊制裁同一天、即8月7日生效。
这一条例最初为应对美国国会1996年通过对古巴加强经济封锁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而出台,但从来没有真正执行。根据这一条例,欧洲企业无需遵守美国制裁令,可借反诉讼就制裁所造成损失索要赔偿。
德国戴姆勒公司7日宣布,中止它在伊朗境内“非常有限”的活动,撤出这家汽车制造企业驻伊朗代表办事处。2016年初,戴姆勒宣布一项在伊朗投资建厂、生产卡车并与伊朗企业合作的计划。计划没有来得及付诸实施,如今因为美国制裁而搁置。
特朗普同一天进一步逼迫外国企业“配合”美国对伊朗“极限施压”。他在社交媒体“推特”写道:“任何继续与伊朗做生意的人,别想与美国做生意。”
原比利时常驻欧盟代表让·德鲁伊特接受俄罗斯卫星通讯社采访时说,欧盟反制裁条例可能不足以说服大企业留在伊朗,因为美国“手臂伸得长”。欧盟因此“特别鼓励”中小企业开拓伊朗市场,只因它们对美国市场依赖程度较低。
卫星社报道,与伊朗保持稳定经贸往来的土耳其可能继续发挥“中间商”作用,从欧美进口商品,转手卖给伊朗。譬如,西班牙和意大利一些中型电梯制造商趁美国奥的斯、瑞士迅达、德国蒂森—克虏伯等欧美大牌电梯企业“离开多年”空档,在伊朗市场站稳脚跟,一些土耳其中小企业则靠售卖欧美大品牌旧电梯零件、提供维修服务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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