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7日电/决不让判决书变成一纸白条。两年前,全国法院打响了攻坚“执行难”的战役。2018年,被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年,浙江省各地执行攻坚工作已进入总攻决胜阶段。
“执行难”的情况分很多种,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简称“拒执”)多为有能力却故意不履行法律义务,这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斗中最难啃的骨头。
浙江日报报道,12月6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同时启动为期1个月的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同时发布了一批典型拒执案例。据统计,2014年全省法院受理拒执罪案件只有60件,2015年至2017年三年达到500多件,而今年1月至11月,案件数就已达到432件。对此,浙江省重拳出击,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
拒执手段花样繁多
相比以万计的“老赖”数量,真正被判为“拒执罪”的数量相对有限,因为要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构成“拒执罪”,最关键的一点还在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节严重程度。其中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妨碍执行公务、虚假诉讼等被认为是三大严重情节。
其中,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最普遍。很多执行案件,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查不出任何财产,却在其家人名下发现大量财产,后发现是被执行人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比如舟山的刘某,他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被判赔医疗费、护理费10万余元。在拒不执行的情况下,他以有支付购房按揭、购车按揭在身等理由,并以“购房登记在他人名下”等自以为聪明的手段,试图隐藏自己的实际财产。
妨碍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也不少见。比如江山的童某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人员现场执行,还采取掐脖子等暴力方式殴打、侮辱执行人员,导致正在开展的执行工作被迫停顿。
松阳的陈某在拒执上更是“花了心思”。他的厂房被法院依法拍卖得款430万元,除了偿付抵押外,还有余款可以供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但陈某找到朋友金某串通,伪造其向金某等借款30万元的借条,然后金某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陈某还钱,试图通过虚假诉讼参与执行款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