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0月24日电/涉嫌在台湾杀人的嫌疑人陈同佳昨日出狱,他向在台湾杀害的女友潘晓颖家人,以及港人鞠躬道歉,并且亲口向公众表示愿意赴台湾“服刑受审”。
星岛日报今天社论说,陈同佳愿意接受台湾司法制裁,本来是让公义昭张的最妥当安排,可惜台湾民进党政府却不停搞政治操作,令事件频生枝节,其背后用心昭然可见。
陈同佳被台湾通缉,最简便的安排,是不需要陈同佳申请入台证,就让成功劝他信教自首的管浩鸣牧师陪同下,登上赴台的客机,踏进台境即被拘捕。台湾当局如果担心“杀人犯”在机上有什么动作,大可安排警员在机上“陪同”他回到台湾投案。港府已经再三表明愿意提供协助。
可是,民进党政府和绿营政客满肚政治密圈,把事情化简为繁,反反覆覆,设置多重障碍,以尽量捞取政治本钱,又要陈同佳亲自去台湾驻港机构申请入台证,又要港府缔结两地司法互助安排,藉此拖延,然后把责任硬卸给港府。
蔡英文定性“非自首”增顾虑
陈同佳出狱前夕,台湾已经派出一名检察官与三名警官飞抵香港候命,表面上好像很急,实际上是希望做出“押解”陈同佳返台的突破,港府当然不容许其在港执法,正如马英九所言,台湾也不会容许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在台湾境内执法。本来台湾人员来港务实商讨接收陈同佳的安排,并无不妥,但是民进党政府高调定性之为“押解”,就在政治层面把事情复杂化。
蔡英文甚至明言,处理陈同佳案“只有逮捕,没有自首”。陈同佳愿意自首的消息传出后,台湾官员就表示由于已发通缉令,陈同佳不算自首,最多只能说是投案。无论自首还是投案,审案都可以视为被告有悔意的求情因素,现在蔡英文连“投案”一词也省却,纯用“逮捕”,他日法庭如何审理,会否判死刑,客观上就增加了陈同佳及其家人的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