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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郑运鹏受访。(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1月19日电(记者 黄筱筠)太阳花学运成员2014破门攻入、占领“行政院”,魏扬等7人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改依煽惑他人犯罪判处2月至4月不等徒刑。此有罪判决“最高法院”昨日宣判,认为人民有抵抗权,予以撤销发回更审。多位绿委今天皆力挺“人民抵抗权”论述,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认为,“最高法院”的论述相信台湾大部分人民都可以接受。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今受访表示,台湾不会只有单一选择,激烈手段时还是有价值取舍,可能会得到社会支持。主要是来自蛮横或是否违反民主程序进行的自我修正,就像支持太阳花一样;如果民主没有出现问题,都是按照民主程序,那就像美国国会动乱的情形,社会就不会支持、也没有同理,民主社会不能定调某种行为,要看状况才能决定立法、司法的态度。
针对太阳花学运成员6年前占领“行政院”,一审判无罪,二审逆转有罪,“最高法院”昨天宣判,合议庭认为原审有判决理由及调查不备之处,虽“宪法”未明文规定人民有抵抗权,依国民主权的宪政原理,仍应加以承认,得阻却违法,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也说,“最高法院”见解对于“宪法”上不会写得明白的人民抵抗权做出解释,对于政治事件、公共事件等就有判断。“人民是在万不得已状况下,对政府做出抵抗权”,那个时候对于两岸服贸协议,没办法罢免、来不及公投,是行使抵抗权所引发后续效应,这是公开的效应,不是片面解释。
他表示,国民党可能会认为民进党政府对于太阳花运动要放手,但是检察官认为要上诉,检察官也代表政府,法院见解是宪政与法律层次怎么解释人民抵抗权的说法,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看法。视台湾自己民情跟宪政架构,而“最高法院”的论述相信台湾大部分人民都可以接受。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受访认为,整个标准要一致,法院认定人民有抵抗权,太阳花就是人民不服从运动到占领“立法院”、“行政院”,还是要有一条怎样是违法的界线。但人民不服从行使,也不能有窃盗状况,他认为法官这样的判决有价值,基本上对于这样判决也蛮赞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