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0日电/北京市委市政府5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建立清理隐性门槛的长效机制、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解决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等多项制度,以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规范发展。《意见》特别注重减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支持和引导北京民营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为民营企业发展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壮大发展的民营经济,为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巨大困难,北京社会经济发展尽管具有独特优势,但北京民营企业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相较其他资本主体的企业,民营企业有自己的特点,表现为大都是中小微企业,虽然方便企业渗入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得到更多的市场机会,但是民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薄弱,尤其是在遭遇新冠疫情这种系统性巨大风险之时,持续化经营几乎全面停顿。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复工复产复市正在顺利展开,但对一些中小微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的帮助,生产经营很难顺利恢复起来。这种情况下,来自政策的支持和帮助尤为重要。
北京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不少“硬核”举措含有丰富的体制机制创新,能够对民营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其中,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等,切准了我国民营企业发展中遭遇的瓶颈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三城一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利于结合北京市发展改革的实际,帮助北京民营企业提高复工率,通过获得新订单保证企业持续经营。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化危为机的政策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疫情期间援企政策效果的跟踪研判,实施效果好的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固化为长效机制。疫情发生后,北京市为帮助企业克服危机,出台了一些特殊举措,现在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这些特殊举措要不要转化为常态举措坚持下去?北京没有回避这个现实问题,而是以诚恳的态度做出肯定性表态,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增强了攻坚克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疫情期间出台的许多特殊举措,是政府让渡部分管制权和经济利益来给企业增加自主权和市场红利,以此提高企业的活力。北京市发布的《意见》中,多项政策释放的政策善意和市场空间,实际上超过了疫情期间出台的特殊举措。把这些举措常态化,表明政府对于向企业让权让利已经有了成熟和完善的考虑。在疫情严重影响经济增长、政府财政收入随之减少的情况下,北京市提出把特殊举措固化为长效机制,也显示了新形势下政府“壮士断臂”的勇气和决心,有利于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与企业同甘共苦渡过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也让政府和民营企业得到了锤炼砥砺,有了更多共同语言,挑战就能够转化为新的机遇。在此基础上,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前行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顺利完成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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