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中个人的违法行为,《条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于个人违法行为,劝阻在先,警告、罚款在后。城管部门强调,对个人进行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手段之一。
多次混装混运,一运输公司被从重处罚
海淀区城管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了两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案件,而违法单位均为同一家运输公司——北京清雷诺科技有限公司。
海淀城管万寿路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生活垃圾运输车在清运一家餐馆的垃圾过程中,将餐馆本已分好类的生活垃圾全部混装到了一起进行运输,且在运输环节未进行封闭,城管队员现场开具执法文书并暂扣运输车进一步调查处理。几天后,海淀城管花园路街道执法队在巡查至北土城西路时,看到一辆满载生活垃圾的运输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厢并未进行密闭,城管队员上前检查发现车上运输的生活垃圾存在混装混运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运输车也为该公司的车辆。海淀区城管执法部门已依法对北京清雷诺科技有限公司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