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按低保标准的40%上浮。
●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按低保标准35%上浮救助标准。
●对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30%上浮救助标准。
●民政部门管理的传统救济对象和经户籍政府侨务部门认定的归国华侨和侨眷,按低保标准的25%上浮救助标准。
●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按低保标准的20%上浮救助标准。
●60周岁以下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按低保标准15%上浮救助标准。
临时补贴
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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