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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惠及2亿余流动人口
http://www.CRNTT.com   2020-10-01 12:14:0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图片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中评社北京10月1日电/据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9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

  “当前,我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域经营活动日益频繁。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介绍,为了确保政务服务的供给和企业群众的需求有效对接,《意见》出台前,相关部门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广泛征集社会意见,网络浏览量达到7600万余次,网络投票、留言6.3万余条。“经过汇总、梳理,合幷同类项以后,梳理出140项高频的‘跨省通办’事项。”

  按照《意见》要求,140项高频事项中,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4项要在2021年底前实现,后续还将加快实现婚姻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等8项事项的异地办理。 

  “由人社部直接负责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共33项,可以说是这次的大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介绍,人社部将按照本次“跨省通办”要求,继续开通失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等服务。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大数据比对,扩大社保待遇资格的“无形认证”。通过规范参保证明,为个人或企业提供统一的查询、打印等服务。同时,逐步为参保的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做好这些工作,将对有效促进人员流动、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异地办事的痛点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快速增长,人们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呼声渐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便是其中之一。《意见》明确,要在2021年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目前,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9月28日,已累计结算202.5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9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87亿元。”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表示,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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