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董希淼认为,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打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新型金融概念炒作,增加了欺骗性和隐蔽性,加大了非法集资的防控打击难度。针对非法集资,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安排及监管职责划分,存在一定监管空白。金融供给的结构性失衡,使一些人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这也为非法集资提供了一定空间。
“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助于厘清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更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更好地保护公众合法权益。”董希淼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