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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行贿者,大陆制度反腐再进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21-09-12 09:46:46


资料图:党员干部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新华社
  中评社香港9月12日电/大陆反腐制度设计近期又有新举措。中共中央纪委监委与中组部等六大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对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幷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今后或将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中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受贿行贿一起查,将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

  美国《侨报》9月9日载文《“拉黑”行贿者,大陆制度反腐再进一步》,文章说,在大陆舆论语境中,“围猎”这个词,经常被用来形容行贿者对受贿者的腐蚀行为。一名落马官员的背后,往往会有一连串商人“猎手”的魅影若隐若现。这些人在物质上送钱送物,在情感上嘘寒问暖,意在引诱领导干部,走向堕落的“陷阱”,不能自拔,成为丑恶交易的工具人。

  作为一条隐蔽的犯罪链,行贿者和受贿者实际上是一对利益共同体。如果没有行贿者的配合,反腐调查就很难坐实受贿者的罪行,挖除整个利益链条。所以,在实践中,大陆反腐机构常采取以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方式,换取行贿人的配合,从内部攻破这个权钱交易的堡垒。

  然而,这种方式的一个副作用就是,降低了法律对行贿者的威慑力。当官员东窗事发,失去利用价值,“猎手们”就会一哄而散,大不了坐几年牢,出来换身马甲,还可以寻找下一个“猎物”。

  如果对于腐败行为总是“单打”了事,即使严刑厉法让官员们有了不敢腐的“戒心”,不法商人也只会用更加诱人的筹码,去引诱猎物上钩。毕竟,在对行贿者没有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他们从官员身上获得的价值,会大大超过诱饵价值,对于一些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这个险“值得一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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