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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籍苗栗县长当选人锺东锦开记者会,回应苗栗地检署对他提起当选无效。(照片:锺东锦办公室提供) |
中评社苗栗12月21日电(记者 黄文杰)针对无党籍苗栗县长当选人、议长锺东锦遭苗栗地检署提起当选无效之诉,锺东锦上午召开记者会反击,批评苗栗地检署执法偏颇,检方在毫无证据下,提当选无效之诉,印证检调单位成为特定政党服务的工具、丧失司法独立性。
苗栗县长当选人锺东锦、大湖乡长候选人傅松琳联合竞总主委及2名桩脚涉买票,苗栗地检署20日对锺东锦及乡代、村长等4名当选人提起当选无效之告诉。
锺东锦上午在大湖乡长候选人傅松琳、大湖地区农会理事长刘兴政、律师饶斯棋等人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锺东锦重申跟大湖乡联合竞选总部陈姓主委无实际往来,对地检署昨天当选无效的诉讼感到失望,质疑地检署在竞选期间,漠视他检举假民调干扰选举等举发,显然执法有偏颇。锺也出示手机的Line讯息,强调早已叮咛竞选干部,不能有以金钱介入选举的情事。
傅松琳强调,大湖联合总部主委原本由刘兴政接任,后来刘事务繁忙,在一次泡茶聚会中,临时商请草莓农、陈姓男子(检方起诉、收押中)中途接手主委职务,但陈男没有参与总部的竞选活动,只是“挂名主委”,更不可能有所谓共同贿选的事情。
饶斯棋说,锺东锦只是与乡长同设联合竞选总部,倘仅因同设竞选总部之目的,一起举办问政说明会、扫街拜票及发放文宣,因其中一人有贿选行为,另一人就须对与自己无关之该行为负责,并丧失当选资格,绝非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之立法目的。
苗栗地检署强调依据选罢法以及相关法院的判决意旨,在充分证据下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并无任何违法滥权情事。
“法务部次长”蔡碧仲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前受访表示,一切依法,之前也有一些案例(判决)可以查询,绝对会依法办理,希望政治人物不要随随便便说什么沦为特定政党服务工具,这对法律人是一种侮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