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更深刻地理解开放,更坚定地走向世界。在全国人大代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少先看来,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顺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的发展潮流,符合我国推进各方面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在本次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前,外商投资法草案先后于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今年人代会前,浙江的代表们也已围绕这部法律草案作了集中研讨。“立法过程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各项要求。”余红艺代表说。
信心弥坚
一部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保护法
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委员们关注到重要变化:更加强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更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谢双成认为这部法律有三大新亮点——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中外投资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当前外国投资者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作出明确的保护性规定。
“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必将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保护、管理外商投资。”谢双成委员说。
胡少先代表认为,草案修改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强调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措施,对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作出衔接性规定等,这些都充分展现了我国在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的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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