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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
办理流程:
9月1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具体公布受理点。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
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到证件。
港澳居民居住证和“回乡证”有何不同?
1.制发依据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证发放是依据即将实施的《港澳台居民证据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依据是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管理办法。
2.功能定位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证主要是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居住提供身份证明,并享有相关的权利、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而制发的。回乡证作为一种旅行证件,主要是为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提供一个身份凭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3条规定,港澳居民居住证登载信息有一项为公民身份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分别使用810000、820000,这是内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港澳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且与内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
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台胞证”有何不同?
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为了满足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需求而推出的身份证件,不能用于出入大陆。台湾同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也不需要放弃台湾户籍。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是出入大陆的唯一证件。
居住证采用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采纳了台湾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的建议,确保了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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