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3日电/青少年早早投入社会工作,若不熟悉劳工法例,可能会遭无良雇主剥削。有在7-11特许经营便利店工作的20岁女生,去年二月至十月工作期间,未享用过一天的法定有薪假期,她指自己的情况仅是冰山一角,与她同店工作的同事更是九年以来,从未放过法定有薪假期,被拖欠逾百日有薪假期补偿。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斥雇主“揾笨”,要求政府加强《雇佣条例》教育。
20岁的阿妹,去年在一家7-11特许经营便利店任全职售货员,月薪1.2万元,八个月工作期间,雇主无提及法定有薪假期,她无意识到基层员工可享有薪假期。她其后转职至由牛奶公司直接经营的7-11便利店,才惊觉可享有薪假期。她其后成功向前雇主追讨回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五日的法定假期薪金,合共2000元。
工联会斥雇主“揾笨”
立法会议员何启明批评,有7-11便利店雇主利用年轻人及长者不熟悉劳工条例,乘机“揾笨”,更要求员工主动提出放法定假期,是剥削他人劳工权利的做法。不少人如阿妹一般以为要满足合约列明的工时,才可获派薪金。工联会建议政府,加强对公众的劳工法例教育,幷要求牛奶公司加强规管旗下特许经营店,保障员工法定权益。他称将在下个立年度提出检讨《雇佣条例》,保障员工权益。
(来源:大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