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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2月1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近日,杭州市召开“家门口的监委”建设现场会,会议明确将进一步发挥好乡镇、街道监察办作用,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对照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规程和办法,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确保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紧盯镇街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基层站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紧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等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领域。
街道监察办公室把辖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
日前,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留下中队收到了留下街道监察办公室发来的监察建议书,建议查处该中队队员孙某,这是怎么回事?
孙某是该中队的协管员。在执勤工作中,社区监察联络员多次发现他躲在一家门店里面休息、玩手机。
街道监察办公室了解情况后,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留下中队并督促处理到位,城管中队在事实清楚、依据充足的前提下,给予孙某通报批评、当月考核降为C等并绩效扣分的处分决定。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在街道成立监察办公室。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把辖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杭州市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并于去年7月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杭州市建立廉情档案2万余份,受理信访举报1888件次,处理问题线索3800个,立案1172件,运用“四种形态”3306次,党纪政务处分1005人。余杭区监委派出黄湖监察办公室完成监察办公室作出政务处分全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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