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梳理前述起诉书发现,刀勇最早一起受贿可追溯至1999年,当时他还在云南省纪委任主任科员。
根据检方指控, 1999年的一天,在云南民族大学附近刀勇妹妹开的餐厅里,云南沃康机电工程公司股东吴某某(另案处理)送给刀勇妹妹现金2万元,之后刀勇妹妹将此事告诉了刀勇。
在纪检部门任职期间,刀勇还在处置举报线索过程中为他人谋利。起诉书显示,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刀勇利用担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三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处置有关原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杨某甲(另案处理)举报线索过程中,为杨某甲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对方所送现金共计52万元。
随着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刀勇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起诉书介绍,2012年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刀勇利用先后担任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二室、三室主任,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西双版纳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董事长母某某(另案处理)在土地保证金退还、亲属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母某某所送现金共计374.2万元。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被告人刀勇利用担任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西双版纳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云南玉溪恒森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丙在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12次收受杨某丙所送共计420万元。
直到被查10个月前,刀勇的受贿行为还未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