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浙江与江苏、安徽之间港口合作也愈加紧密。去年,省海港集团与江苏省港口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宁波舟山港股份公司已在南京、大丰等地设立了船代、货代公司。同年7月底,省海港集团在苏州启动海铁联运业务,这是宁波舟山港在江苏开发的第一个海铁联运业务站点。
宁波舟山港股份公司继在合肥设立分公司后,2017年又在芜湖、广德、绩溪设立海铁联运站点,并计划在滁州、六安、蚌埠等地设立站点,宁波舟山港正在争取实现在安徽省海铁联运业务全覆盖。
自贸区之间的合作,浙沪之间也有许多共同话题。比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两份方案,浙江和上海设立了共同目标:上海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浙江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探索,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上海和浙江的自由贸易港区试验,将成为东部地区海上开放的示范、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样本。”有专家表示,这一共同目标的设立将加快浙沪两地在这一领域的互学互鉴。
事实上,在建设自贸试验区这一国家战略中,两地以经验复制推广为主要形式的合作早已铺开。浙江已经成功复制推广17项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制度供给广泛协作
观察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可以发现,区域合作正加快从有形的“硬件”接轨,转向无形的“软件”和制度层面的融合。
成立4个多月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被视作三省一市新一轮合作机制的一个大创新。这个由三省一市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的新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合
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每一项内容,都是长三角区域合作中的首创和突破。
多年来,长三角区域合作已经形成了“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决策层是“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协调层是“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执行层是各省市联席办和重点合作专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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