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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忠信:当选将冻涨台南房屋税
http://www.CRNTT.com   2018-07-06 14:33:34


许忠信。(照片:许忠信办公室提供)
  中评社台南7月6日电/5月25日台南市议会通过各党团及议员共4个冻涨房屋税提案后,再度引发市民对于房屋税的议论纷纷。以无党身分表态参选台南市长的前台联“立委”许忠信6日开记者会表示,当选后将先行冻涨台南房屋税,参考房屋税条例新旧法各自的立法精神,就其优缺点为何,并审酌房屋税条例第11条的“商业、供需状况”要求,在地方商业、经济情形尚不成熟时,对房屋标准价格(以及连带的房屋税),作出相关的管控。

  许忠信说,从条例演变可以看的出来,房屋税的课征不是仅只在“增加国家税收”,也有可能是要“藏富于民”。2001年福屋税修法前的“物价有剧烈波动才会调整”设计,让人民可以享受因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周边效应(如:自住的房屋价值提高,且税负是在可负担的范围内)。2001年之后的修法,虽然也有它的考量,但是台南市政府的作法,却是增加人民的负担,又无法直接帮助台南经济成长。

  许忠信表示,房屋税的征收自有其一定的法律程序与标准。而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也是出自对调整程序与征收标准的质疑。就程序言,房屋税条例2001年修法时,规定“房屋标准价格3年要重新评定一次”。为何台南市政府从2001年到2016年,都没有按照“3年一调整”的规定作出评定?。从市府自言“10多年都未调整”这件事就可以发现,过去的市府,很显然的是有“不照法律行政”的缺失。暂时不管要如何追究相关责任,这种10多年的行政怠惰,已使人民有错误认知,更加深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

  许忠信说,另就征收标准来看,市府一直强调“房屋标准单价自2016年7月1日起调整,‘适用2001年7月1日后盖好的房屋,并无回溯’,主要是因为条例修正是在2001年6月,并非将以前少收予以补收。”但是,仔细看房屋税条例第11条第1项,可以发现,立法者不只是考量国家税收目的。像条文中的“折旧”要求,至于“供需状况、交通状况”,则是顾及房屋对屋主征收“当时”的使用价值。如果说,这15年来市府没调整房屋税,是否也是表示市府同意及考量到,台南这几年的经济成长不如预期,甚至这也吻合近15年来台湾整体平均薪资的停滞不动。所以按兵不动,未依规定3年调整一次。

  许忠信指出,2016年骤然一下子把房屋税调的很高,先不论是否市府自觉施政绩效良好、民生乐利,供需热络、房屋使用价值大增,因而开始调高房屋税。较高的房屋税,也是因为市府自认定在2016年这个时间点,整体经济状况造成房屋价值大幅提升。但要适用,也应该是自调整的105年当期开始,岂有说房屋税条例是2001年修正,所以2001年以后的房子都要适用较高的2015年房屋现值去课税。这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说,市政府“并非将以前少收予以补收”。这不叫作“回溯”吗?更何况现时台湾经济低迷,这样不合理的征收逻辑,叫市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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