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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民:构建法治社会是两岸和平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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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4-08-27 00: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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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民还点出两岸在法学交流上的优势:“我们看到大陆与台湾的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界,不仅能以同样的普通话交流,甚至双方都操者相同的‘司法语言’或‘法律语言’。这代表两岸尽管法制上与若干价值判断上仍存有差异,但大脉络与大方向上,已可畅通。在许多立法,例如民法总则篇、政府采购法、行政法……等,几乎在法规范结构上与指导原则,都没有太大的歧异。”
陈新民最后表示,自己对两岸建设成为优质法治社会怀有高度憧憬,亦认为两岸人民对美好的生活都有美丽的梦。这个美梦也必然是在法治社会内才会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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