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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宋锡祥。(中评社 黄蔚摄) |
他说,《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定》值得肯定——它确实对于台商之投资争议建立起积极协助之功能,其有关投资补偿部分有了更保障之规范,且它的争端解决制度及模式更为多元,两岸部门之参与协处产生了争端解决之迅速与接受度。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杨智杰副教授表示,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在送立法机构的审查上引发了许多争论,至今仍未通过审查,而因为太阳花学运的诉求,目前台湾“立法院”正在积极思考如何设计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虽然多位台湾学者提出了不同建议,但未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究竟会采取和中制度,依旧值得继续观察。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季烨关注了台湾地区两岸协议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他说,台湾地区的两岸协定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监督强度之争,不但表征着台湾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在两岸事务互动方面的紧张关系,而且是台湾内部蓝绿阵营争夺大陆政策话语权的法律切入点。
季烨说,对比主要版本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可见,台湾内部关于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的纷争,主要表现为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质是岛内蓝绿政治势力对于大陆政策主导权的争夺。鉴于其“泛政治化”的本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将产生“弊大于利”的负面影响。
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于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在重庆维景大酒店举行。本次论坛将具体讨论涉及投资保护、智慧财产权、两岸税法、裁判执行、被判刑人移管、争端解决、协定监督等内容。200多名来自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其中台湾代表约占一半。
(后方支援记者:李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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