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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接受中评社记者的采访 |
中评社重庆8月27日电(记者 黄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昨日在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中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两岸之间的法学交流有助于两岸法学、法律界之间的了解与借鉴,在这样交流的过程中,不仅有利于解决民间社会的诸多问题,还能助力政治问题的解决。
第一,法学论坛有助加强两岸法治的相互瞭解与借鉴
尹宝虎:两岸尽管总的政治制度不同,但两岸的法律人都是追求公平正义,追求以人为本,追求司法文明。在这个方面,我们宗旨是一致的。另外两岸的法治都已经基本上走上了现代化,不管在民法、刑法、社会法、行政法,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法和司法领域,就是在各个部门法里头的,每个法律本身的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相通的地方非常多。总体上我们的法治都是保护人民的权益,推动社会的进一步的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一点是一致的。
特别是,两岸都具有共同的文化和历史传承,国情民情都相通。两岸法治在借鉴上,就有很多值得共同探讨的地方,除了同根同源,在吸纳西方法治的过程中,结合自己的民情、社会习俗来加以改造,加以创造性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好多问题,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
所以应该说两岸法治相互学习和借鉴,它的可能性、潜能大于我们对西方对其他国家。在这一点上,意义是非常大的。特别是两岸目前都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造,都在面临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和法治提出更高的要求,都在面临社会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过程中,都在面临一些共同的挑战,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大家坐下来一起探讨,语言又相同,文化基础又相同,法律的渊源和对现代法治引进和借鉴的一些态度都有很多的相似性,所以我们值得好好地坐在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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