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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绿委苏震清遭判重刑。(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6日电/针对跨党派“立委”SOGO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前民进党“立委”苏震清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10年,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判8年6月、陈超明判7年8月、前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期约贿贿罪判7年4月。无党籍赵正宇“立委”只依逃漏税判刑6月,可易科罚,财产来源不明罪无罪。全案可上诉。
检起诉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涉嫌透过白手套郭克铭等人行贿苏震清、徐永明等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
台媒报导,检方指控苏震清2012年到2015年间,以借款、参与党内初选等名义,收受李交付的现金或支票2580万元,苏的助理余学洋收贿124万,苏再利用“立委”职权开协调会,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当年的增资登记。
李后来再找曾任“国会”研究室助理、公关公司负责人郭克铭,由郭透过廖国栋的助理丁复华,2015年至2020年由廖在“立院”质询官员、提出法律修正案等,帮助李取回SOGO百货经营权,廖收贿790万、丁收贿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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