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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震清因sogo经营权案遭判10年重刑,褫夺公权5年。(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6日电(记者 黄筱筠)震惊各界的SOGO经营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做出宣判,退出民进党的无党籍“立委”苏震清遭判10年,褫夺公权5年。他今发声明表示,对于今日法官的判决深表遗憾,判决将他与李恒隆之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曲解为贿款,此一认定明显与事实证据不符。鉴于本案判决有诸多违法之处,他为捍卫清白,当将提出上诉。
有关SOGO经营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苏震清、国民党“立委”廖国栋、陈超明、时代力量时任党主席徐永明,被控各自透过助理收受太流前董座李恒隆新台币100万元到2580万元贿款,协助李争取SOGO经营权,其中苏震清收贿金额新台币2580万最多,另外无党籍“立委”赵正宇家中也被查出920万元现金来源不明,相关“立委”及助理等人涉贪金额共计超过5000万元。
全案历经近2年审理,台北地院今判苏震清10年,褫夺公权5年,廖国栋8年6月、褫夺公权4年,陈超明7年8月、褫夺公权3年,徐永明7年4月、褫夺公权3年、赵正宇财产来源不明无罪,逃税判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并科罚金6万元。
苏震清今声明,本案判决就对他有利之证据均未调查,诸如侦讯录音档不完整却未追查还原真相;检方提供之不完整录音档法庭并未勘验或勘验程序违法;检调对本人多年监听均属违法,其监听的合法性及依据在哪里?尤有甚者,本案法官甚至不愿意调取相关资料以厘清事实真相,明显有失公允。
苏震清说,近年来他屡屡在政治之途转折处身陷司法诉讼,虽然如诚美材案、印尼案等等均先后无罪确定,表面上已还他清白,但期间他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却无以挽回弥补,鉴于本案判决有诸多违法之处,他为捍卫清白,当将提出上诉,并期司法机关能匡正上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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