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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现身凯达格兰大道倒扁的少校军官遭调查。 |
中评社香港11月28日电/台湾“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今天表示,现年39岁的教育部军训处台北市泰北高中军训教官董华正少校,涉犯“陆海空军刑法”第16条“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罪”,案经本属指挥台北市宪兵队,于11月28日约谈董员到案说明,全案刻正深入侦办中。
“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指出,9月12日18时许,一位戴墨镜、口罩,着陆军军便服、外披式雨衣,佩挂少校阶军官,于凯达格兰大道反贪腐静坐活动区现场,公开出示致“国防部长”书函,文内载明,“若有战争,弟兄们肯定枪口向内”等文字,涉及煽惑军人暴动,已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16条“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罪”嫌。经本署主动侦办,并指挥台北宪兵队调查,发现董少校嫌疑重大。
“军检署”指出,董华正现年39岁,系于2001年4月1日调任台北市泰北高中军训教官现职。
“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强调,董华正现已约谈到案,将本勿枉勿纵之精神,深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