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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着力推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工作
http://www.CRNTT.com   2017-01-05 17:52:16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中评社 秦正阳摄)
  中评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 秦正阳)针对媒体关注中国2017年将大幅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在1月5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进行了回应。

  有媒体关注中国2017年将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领域。请发言人介绍相关情况。

  孙继文回应道,利用外资始终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继续积极利用外资,改善利用外资环境,高度重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自1993年以来,中国利用外资一直居于发展中国家首位;自2008年以来,一直居全球前三位。当前,中国政府正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推进各领域扩大开放,大幅减少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据孙继文介绍,近期,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推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工作。

  一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部署,商务部与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于2016年12月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公开征求意见将于2017年1月6日截止。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有关意见建议,抓紧时间对《目录》进行修改,尽快形成《目录》修订稿,并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是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商务部与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外国商会、外资企业、地方政府、招商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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