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结构比例按照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部分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评定
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等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评定。各高评委办公室要建立常设评审组织,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等人才,采取随到随评的办法进行评定。外省调入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确认交由各高评委常设评审组织进行。
援藏、援疆等人员可评高级职称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入选“千人计划”、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确认相应的高级职称。
卫生技术人员、中小学校教师的确认工作由各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确认所需材料不变;自主评聘单位,由单位公开合理安排岗位,评聘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聘任。
关于公务员参加职称评审和初定职称
从今年起,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都不得参加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包括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含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
关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
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
最后,一起来看看2018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表吧~
来源:浙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