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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并购案 月底拘提辜仲谅 北检签发拘票
http://www.CRNTT.com   2006-11-23 16:44:58


   中评社香港11月23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中信金并购兆丰金案,承办检察官曾益盛,今天正式签发拘票,命警方拘提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期限到本月底;由于辜仲谅人不在台湾,检方将拘提期限订为一个星期,等于让辜仲谅有重新考虑是否返台的空间,辜如能即时回台接受调查,即可免去遭通缉的窘境。 

  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曾益盛昨天二度传讯辜仲谅到庭,当时人在日本的辜仲谅,以“家庭因素”为由,委请律师洪贵参到庭请假,表示辜仲谅人在日本照顾小孩,希望检方能给一段时间,再返台接受调查。 

  检察官曾益盛认为,辜仲谅早已结束在美研修行程,但却一再规避司法调查,因此驳回他的请假,同时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今天正式签发拘提,委由警方前往辜仲谅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拘提,期限到月底。 

  检方表示,在拘提期间,如辜仲谅返台接受司法调查,暂时可免去被发布通缉令,如果辜仲谅过了拘提期限,依然滞留在外不回台湾,在拘提未果下,将会径行对他发布通缉令。 

  法界人士指出,辜仲谅目前可能触犯的法条包括金控法、银行法和刑法背信罪,犯罪金额庞大,法定本刑为7年以上重罪,一旦检方完成拘提程序,就会正式对辜仲谅发布通缉令,由于重罪的追诉期是20年,另因通缉,依法加上20年的4分之1,因此,辜仲谅遭追诉时效长达25年。 

  另外,中信金强调,该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都只委托律师洪贵参向检调司法单位请假,案发后一直没有从海外跟公司联系,中信金今日表示,因辜仲谅只与律师连络,未与公司连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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