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8日电/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上午十点二审宣判,判决结果攸关马英九能否参选“总统”。马英九的律师对维持无罪判决表示有信心;检方高层日前也邀集检察官交换意见,因应宣判后是否上诉的问题。
联合报报道,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马英九二审若维持无罪判决,或被依贪污罪判刑十年以下,都不影响参选“总统”资格。但下列两种情形,则不得参选:一、贪污罪改判十年以上徒刑。二、检方后来追加公务背信、公务侵占等罪名,二审判处六个月以上徒刑,且检察官不上诉。
就前述第二点而言,若法官判马英九背信或侵占罪名成立,等同马案的贪污部分判无罪,检察官即有权就贪污罪部分上诉;而背信、侵占属二审定谳罪名,马若被判不能易科罚金的六个月以上徒刑,检方却不上诉,马将因“遭判刑确定且未执行完毕”而丧失参选资格。
高院合议庭已完成判决书的撰写,法官为了保密,并防止遭骇客入侵侧录打探消息,都使用单机作业,打判决的电脑不上网,即使近日外界对可能结果传言纷纷,合议庭表示不会受影响。
因应今天宣判后蓝绿阵营可能的声援或抗议行动,台湾高等法院已请求警力支援维护法院周遭秩序。本案合议庭由周盈文任受命法官、庭长刘景星任审判长、陪席法官是王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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