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8日电/备受瞩目的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二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庭说明判决理由时表示,首长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本来就应该完全信赖、授权首长统筹应用,无关刑事责任,根据行政惯例,马英九有权领取,且他确实将特别费因公支用完毕,并无取得任何不法财物,也没有历史共业的问题,因此维持一审判决。
“高等法院”11时召开记者会,发言人温耀庭首先澄清,本案宣判时间原来就定上午10时,并非如传言由下午2时提前至上午,企图影响股市;另外,判决主文也没有外泄,因为3位法官都是单机作业,且电脑不能上网,骇客无从入侵。
温耀庭为了避免媒体听完马英九案之后就先“落跑”,还特别先讲余文的部分,为这场严肃的记者会带来一丝轻松气氛。
有关马英九部分,温耀庭说,审酌特别费起源,首长特别费因属补贴性质,补贴采双轨制度,其中一半采实报实销,应提出单据,完成核消,无须追究有无实际支出及流向。
他表示,特别费的使用,本就应该完全信赖、授权首长统筹应用,与刑事责任无关,属于道德范畴;依照行政惯例,马英九本来有权领取,且他确实将特别费因公支用完毕,并无取得任何不法财物,无犯罪意图,没有历史共业的问题,完全依法处理。
温耀庭说,特别费系按月领取,经“高等法院”调查,马英九市长任内每月平均收入约25万元,非公诉人所言14万至15万元,研判马英九有能力按月汇出2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