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8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当然解脱了马英九“总统”路上最大的“绊马索”。不过这案子已经演变成政治性事件,判决固然可让马英九松口气,相对的,绿营必然持续打这话题,要让马英九的形象,就此蒙上“阴霾”。
联合晚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以过去蓝绿惯有的习惯来看,谁赢了官司,输的一方,难免都有情绪,总要说些怪罪司法的话,如此一来,等于助长支持者去质疑司法公信,长此下来,要司法如何做出取信于民的判决?
不是不能质疑司法,司法也不是皇帝,但要质疑就得就法论法,就个案论个案。陈水扁是法律人,过去针对个案,不管是关系自己家人的,或关系民进党的,常常口不择言,痛批司法。他忘了自己是台湾领导人,不尊重司法系统,还领头恶言相向,本身便是制造司法混乱的“最大乱源”。
同样的,蓝军最近接连面对两起大案子,高雄市长选举诉讼,先赢后输;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二审都赢,到底该如何评价司法审判的公信力,若无基本的尊重心态,显然也会让自己陷入“今是昨非”或“昨是今非”的认知错乱。
社论认为,还是那句老话,总要在法律专业的辩论层次上,去评论司法,而不能像市井小民那样,仅凭感觉、情绪,便粗暴发言。以马英九的特别费为例,我们其实不太担心一审二审的法律见解会差异太大,因为,除非政治干扰,否则法院必得面对一个若前后不一、若一审二审见解有别,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想想看,连检察体系迄今仍无法统一观点,把特别费的性质确定下来,以至于到底为何起诉这人,不起诉那人,都造成检察官内部的争议,南北检不同调,那么若法官也跟着瞎起哄,到底该如何判决呢?
很清楚,今天马英九会被法院一再判无罪,关键除了法官认定他无贪污犯意外,检察官起诉他的理由,连检察体系都有人不服,都缺乏一致见解,请问又当如何说服法官呢!接连两审败诉,检察官与其不服继续上诉,真的不如回头关起门来先彻底检讨,自家人对特别费的观点,是否脱离了现实,而有陷入党争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