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以前我们村没啥收入。2010年组建村卫生清理队后,工资一直发不出。有一段时间,我经常被几个保洁阿姨堵在家门口。2014年,村里有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收入,就赶紧就全还上了……”面对调查人员,负责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村委会原委员林梅凤大倒苦水,一口咬定这笔卫生清理工资没有问题。
随后,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龙文也站出来为该笔卫生清理工资打“保票”,信誓旦旦表示发放拖欠林某等人的卫生清理工资,是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的,镇里的会计代理中心也已审核通过。
“那你说说,为什么2014年支付的卫生清理工资里面,报销日期却是2010年?还分成6个月?为什么很多领款人的签名笔迹都很像?”面对陈龙文的自圆其说,负责初核的镇纪委书记徐华坤单刀直入。
“当时是由村‘两委’林梅凤、陈保川他们制表的,具体要问他们。至于签名一事,保洁人员都是中老年人,很多不识字,是我们村干部代签的。”陈龙文如此解释。
“她们不识字,但她们领到手的‘老人头’有几张,应该懂吧!”
“她们年纪大,可能记性不好,我们可没有从中做手脚,虚报卫生清理工资啊,我……”陈龙文阵脚一乱,想收回说出口的话,都来不及了。
“有没有做手脚你心里清楚,你们村人口不过1000多人,半年的卫生清理工资高达7.75万元,平均下来,清洁工每月的工资比村干部还高了一大截,这正常吗?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也不会找你谈话,希望你能如实向组织交代情况,争取宽大处理。”看到陈龙文的变化,徐华坤不依不饶。
“哎……我真是太糊涂了。”最终,陈龙文长叹一声,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通过虚增卫生清理工资,给村干部发放“过节费”的违纪事实。
原来,在2014年春节前,陈龙文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支付2010年拖欠的3.65万元卫生清理工资事宜。会上,有村干部提议“年关快到了,给大伙儿发点‘过节费’乐呵一下”。得到大家认同后,决定借这次发放拖欠的卫生清理工资之机,以虚增卫生清理费用来发放“过节费”的“招数”。而后,由林梅凤、陈保川填表造册,并代为签名,从中套取资金4.1万元,其中3.35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的过节福利。
2018年5月,陈龙文、林梅凤、陈保川等6名村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相应处分,违规发放的“过节费”全部退回。
“原以为借机给大家搞点福利,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村干部虽然不是‘官’,但手中同样掌握着公权力,得处处讲规矩,千万不能任性啊!”对犯下的错误,陈龙文等6名原村干部懊悔不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