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3日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比起“大老虎”,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小苍蝇”,给扶贫工作带来的痛感往往更加直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旗帜鲜明地“亮剑”,持续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指出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今年4月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通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已集中曝光44起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方式五花八门,盯的都是群众“救命钱”
今年6月26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7月2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8月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频繁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彰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而深入剖析这些腐败典型案例,不难发现,贪腐方式五花八门、花样翻新,盯着的都是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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