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国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不仅在司法上出现了高额赔偿的判决,而且完善和统一了有关保护和管理规则。立法机关于2019年专门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条款,加大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今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7号),进一步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判定标准、降低相关刑事犯罪的入罪数额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执法机关查处商业秘密案件提供了更具体的规范。
通过修改法律,制定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的方式,我国不仅强化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力度,还统一了相关案件的执法尺度。
民事与程序救济
《指数报告》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改革并未减少低劣专利和商标大量存在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2014年,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广州、上海三地相继设立。2016年,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得到全面推行。自2017年起,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在南京、武汉、成都等21个城市先后设立。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中国三地互联网法院的一些创新措施提高了相关案件争议解决的效率。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审结的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73天,技术类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此外,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立法者对《商标法》的有关条文做了修改,司法机关在个案中不断提升商标使用的价值。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客观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当下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因此在看到成绩的时候也要看到不足,既要客观展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就,也要继续强化一些指标的优化。
来源:中国网 作者:郝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生)、刘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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