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
在农村,与农民打交道最多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庭。今年山东高院工作报告显示,5年来,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办案537.5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3%。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5年来,山东法院建设或修缮人民法庭488处。
“《意见》提出,强化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第一线的功能作用,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个面向’和便于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两便’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张甲天介绍。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林介绍,历城法院建立了便民诉讼网络,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拓宽诉讼服务渠道,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成事,使司法服务更便捷、更亲民。为留住绿水青山,历城法院实行涉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模式,维护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权威,保障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生态保护。
“在农村,巡回法庭发挥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每年,我们都要组织巡回审判,法官带上国徽、电脑、打印机,开着车到村里审理案件,周围群众都围拢过来,一些邻里纠纷、赡养案件、继承案件,很有教育意义,庭审是最佳的法治公开课。”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延辉说。
采访中,莱西法院民一庭庭长孙连英告诉记者,有一年全市两会时,一位村支书找到法院院长,请院长安排法官到村里来现场审理赡养案件,原因是该村村民不养老人的风气有抬头趋势。莱西法院法官立即选取合适的案件,在该村设立巡回审判庭,现场审判。“随着审理的深入,我们发现,问题并不简单,子女不养老人,有的是不懂法,有的是心里有气,觉得老人有许多做得不对的地方。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讲明法、理、情,不仅当事人流下热泪,围观群众也深受教育。”孙连英说。
为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基层、具有丰富基层生产生活经验的优势,《意见》提出,加强对农村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广泛吸收基层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已成为推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力量。”张杰说。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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