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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邵勇(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香港12月30日电(记者 林艳)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覆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方案》)。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东莞方案》为在莞台资企业深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哪些新机遇和新空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邵勇日前接受中评青年东莞访问团一行专访对此作出详细解答。
邵勇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大陆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东莞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在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方面具备良好基础。自2018年以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11条”)等政策,鼓励与促进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发展。
邵勇表示,东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31条”“26条”“11条”等政策举措,并结合东莞实际出台了“莞台77条”,在深化莞台经贸合作、推动台资企业实现倍增、促进莞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在莞实习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莞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形成了77条具体措施,为台胞台企融入大湾区建设,拓展内需市场,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两岸亲情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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