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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金门撞船案侦结 台海巡人员不起诉
http://www.CRNTT.com   2024-08-16 14:39:30


0214金门事件的大陆罹难渔民遗体7月30日运送返乡。(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金门8月16日电/针对0214金门撞船事件造成2名大陆籍渔民死亡,海巡巡防艇黄姓艇长和蔡姓驾驶因涉嫌过失致死罪被列为被告,金门地检署今天表示,该案侦查终结,对海巡执法人员均为不起诉处分。“海委会主委”管碧玲说,要尽最大的努力,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金门地检署今日表示,主任检察官已于昨天针对0214陆籍渔船闯金门海域后翻覆酿两死案件侦查终结,指出两船确实有发生碰撞,但无法证实渔船翻覆是因碰撞所致,因此予以海巡队巡防艇上操作舰艇的蔡姓队员与黄姓艇长均为不起诉处分。

  检方指出,翻覆渔船并无船名,明显为违法,加上生还的两名渔民证称渔船是“黑船”,不能报关也不能下水,船长于今年1月始拿到该渔船,“出航经验不到10次”,另外渔船设计亦属于不安全船舶,因此认定翻覆可能出于渔船本身未具适航性。

  检方调查发现,翻覆前,陆籍渔船出现大角度地右转,加上在碰撞前六秒,渔船突然降速,指出若海巡在6秒内反应应可避免碰撞,但六秒反应太短,难以因此归责。

  检方表示,加上海巡依法登艇稽查,本就属于依法实施,船舶余登艇过程发生追逐、碰撞,都是“法所容许之风险”,另外快艇生还的两名渔船均证称未有“翻覆是出于碰撞”的见闻,加上整个过程并未有其他人目睹,亦未有秘录器或是摄影机录下,难以认定“两船碰撞”是翻覆原因,以“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证据法则,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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