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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应将高雄捷运拿回还给纳税人
http://www.CRNTT.com   2005-08-31 10:26:49


  中评社香港8月31日电╱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当局应将高雄捷运拿回来还给纳税人」。社论说,陈其迈表示,他强烈要求高雄捷运公司与华磐公司解约,且不排除要求捷运公司董事会改组。社论指出,这些方案能否做到尚未可知,但若仅仅做到如此,也不能实现正义。民众应当形成共识:倘不能将政府实质出资占逾百分之九十的高雄捷运,还交政府手中,并接受民意机构监督,就绝不善罢干休!

  高雄捷运是除了高铁以外,唯一根据「奖励民间参与交通建设条例」推动的BOT案。高铁案是在进行之后,政府落入了陷阱;高雄捷运则是政府自己挖洞给自己跳下去,可谓是明知违情悖理,竟故意图利私人。

  社论说,高雄捷运的总投资为一千八百余亿元,一开始政府以各种名目的出资比率就占了超过九成;但整个捷运的工程与运作却皆交给了总出资不及一成的「民股」。遂演成中钢代表挂名为捷运公司董事长,但经营实权却落在所谓的「民股」手中的怪现象,这也是导致种种弊端丑闻的根本原因;等于打开政府库房请私人来掏台湾的钱,并以台湾的背书作为私人舞弊的靠山与烟幕。完全颠覆了法、理、情的比例原则,不公不义,莫此为甚。

  当年吴敦义任高雄市长时,对捷运工程采BOT颇有犹豫,据谓原因之一就是不想挖洞跳下去;谢长廷接手后,果断推动,唯舆论曾再三警告必会陷入今日境地,如今则已是不幸而言中。唯一始料未及的是,现今显现的弊害,较当初所想像的更为严重。

  社论表示,仅从目前已经浮现的冰山一角观之,外劳仲介这部份分明是「自己募外劳卖给自己」。一方订出高价的外劳「租金」,另一方给付低价的外劳工资。买空卖空,就出现数以亿计的「仲介价差」;当然也就必然出现了虐待盘剥的惨剧,以致闹出轰动国际的人权丑闻。此外,工程发包更是一块疑窦丛生的大饼,「自己发包给自己承包」也是谣诼纷纭,这不但是一个更大的财务黑洞,更必然是工程品质的重大风险。

  然而,不论是外劳仲介,或工程发包,只因高雄捷运是民股出资占了不到一成的所谓「民营公司」,所以不受上至议会、下至市议会的机制的管理监督。如前所述,这正是打开政府库房请私人来掏台湾的钱,并以台湾的背书作为私人舞弊的靠山与烟幕!

  社论认为,高铁与高雄捷运的恶例显示,这种「政府出钱,民间作主」的BOT,绝无正当性,更必然成为贪赃枉法的渊薮。因此,在九十年公布实施的「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特别明定,在BOT案中政府出资金额超过民间时,政府出资部分应由政府发包;而既由政府发包,即应受法制的监督。可见,高雄捷运的运作方式,在立法精神上已被否定。

  社论又说,现在的问题是,高雄捷运闹出偌大的丑闻,难道容许它仍依原来机制运作下去?毕竟捷运攸关市民利益及公共安全,又如何能将之托付给此种明明弊窦丛生的机制?民众更绝不能接受纳税人血汗钱占逾九成出资额的高雄捷运,让那些少数的民股利用为「喝汤吃肉」的私人厨房!

  陈其迈要求高雄捷运与华磐解约,并谓不排除要求高雄捷运公司董事会改组。这是符合社会期望的主张,更是占逾九成出资额之「官股」的应有立场;尤其证明了政府确实是有责任、亦有权力指挥高雄捷运的「大股东」。希望陈其迈言出必行,不要跳票。但是,这样做却只可暂时处置眼前的弊案而已;若为防杜未来风险,则仅仅如此,仍不能建立公信,正本清源。

  政府有什么权力将纳税人血汗钱占百分之九十的高雄捷运交给任何私人去操作?为求名正言顺、正本清源,民进党内阁及高雄市两级政府,有责任把民众税金出资占逾九成的高雄捷运拿回来还给纳税人,并同时交由政府机制加以管理监督。

  社论指出,至于要透过政治操作、行政处分、立法或修法手段拿回高雄捷运,这些应是立法及行政机关的责任,总之,不可继续使高雄捷运留作不公不义、藏污纳垢的政治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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