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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校正门口。(中评社 傅娟娟摄) |
中评社台北8月2日电/台湾大学校长遴选案悬而未解,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今发表声明指出,基于对新“教育部长”叶俊荣的尊重、并回应新教长解决僵局的诚意与努力,该会依“教育部”5月4日函再次确认本次校长遴选过程皆依相关法令进行,无明显重大瑕疵,适法有据。为求周延,针对管中闵的推荐人未揭露管担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等兼职情事,遴委会也再次确认,此并不影响其遴选结果,再次吁请“教育部”尽速依法聘任管中闵为台大新校长。
“教育部长”叶俊荣日前表示,希望透过遴委会确认有无揭露独董是否对遴选结果有无影响,对此,声明回应了叶俊荣的问题。
声明指出,为求周延,针对管中闵的推荐人于台大“校长被推荐候选人资料表”的“个人基本资料”中,未揭露管担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等兼职情事,而遴委会已议决其为校长当选人乙节,该会谨此再次确认,此并不影响其遴选结果。
声明表示,该会已依法完成校长遴选,且两次校务会议(3月24日及5月12日)的决议皆为维持该会的决议。因而该会在回顾所有遴选程序并瞭解教长所关切的议题后,再次吁请“教育部”应尽速依法聘任管中闵为台大新任校长。
台大遴委会发言人袁孝维表示,其实遴委会自1月31日在“教育部”的要求下开了七个小时会议后,就没有任何理由要再次开会,因为在当次会议中,是在知悉管中闵为独董之下,再次确认管中闵的当选资格并无疑义,特别是之后3月24日及5月12日两次的校务会议也都支持遴委会的决议,并请“教育部”“尽速依法聘任管中闵为台大校长”。
袁孝维说,这一次召集人陈维昭校长原拟开会,的确是回应叶部长的“有温度的沟通”,且尽快解决的诚意,最后因遴委暑假期间难找共同时间开会,决定以书面讨论的方式发声明书。虽然在1月31日的会议中,遴委会已说明“知道独董,对遴选结果非本会所能推论,亦难认定会有影响”,或许不够明确,所以此声明书的重点就是第三段“为求周延⋯,本会谨此再次确认,此并不影响其遴选结果”,而且是近3/4的委员同意的。
袁孝维说,遴委会也认同“教育部”重新检视大学校长遴选程序的善意,愿意在适当时机提供遴委会的想法,让此制度能更精进。
声明全文如下:
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声明
107/8/2
本会肯定叶俊荣部长分别与召集人及数位遴委恳谈,期望藉由有温度的沟通,解决台大校长遴选事件的争议。基于对新教长的尊重、并回应新教长解决僵局的诚意与努力,本会依“教育部”107年5月4日函再次确认本次校长遴选过程皆依相关法令进行,无明显重大瑕疵,适法有据。
本会于107年1月5日选出管中闵教授为台大新任校长,之后受“教育部”要求,再次于1月31日召开会议。此次会议中,所有委员已明确知悉管教授兼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亦查明校内审查程序时间点与公文。至于“教育部”认为遴选过程中有重大资讯揭露未尽完整,实属法令制度未明确规范所致。历经近7小时之充分讨论与审视相关法规与文件后,才做成以下之书面决议:“本会自成立至今,作业程序皆依相关法规办理。本会确认107年1月5日管教授之当选资格,并无疑义”。所有与会之遴选委员,皆于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
为求周延,针对管教授之推荐人于本校“校长被推荐候选人资料表”之“个人基本资料”中,未揭露管教授担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等兼职情事,而遴委会已议决其为校长当选人乙节,本会谨此再次确认,此并不影响其遴选结果。
本会已依法完成校长遴选,且两次校务会议(3月24日及5月12日)之决议皆为维持本会之决议。因而本会在回顾所有遴选程序并瞭解教长所关切之议题后,再次吁请“教育部”应尽速依法聘任管教授为台大新任校长。
台湾高教面对外部强大压力,更需加强内部和谐,以坚守学术自由并维护大学自主为宗旨,方能提升大学教学研究的能量及水准,培养具竞争力之一流人才。台大是台湾高教的旗舰,其校长遴选制度与程序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外界对这次遴选相关程序的各项意见与指教,本会虚心受教。加以近期台湾各公私立大学之校长遴选,争议事件屡有所闻,未来本会愿意基于本次遴选之经验,向台大及“教育部”提出校长遴选程序及制度改革的建言,与台大及“教育部”共同为台湾高教的发展、提升台湾高教国际竞争力持续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