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5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23日正式发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引导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者回报方式,培育健康的价值投资文化。按照新规,上市公司实施高送转需与业绩增长挂钩,发生亏损、业绩降幅较大等情形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未分配利润送股或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股本,本质上属于上市公司在业绩持续增长情况下,出于股份流动性等考虑适度扩大股本的行为。但长期以来,不少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远远超过公司业绩增幅和股本扩张的实际需求。这种与自身经营发展明显不相匹配的高送转,不仅引发市场跟风炒作,也会导致公司股本过度扩张、每股收益过度摊薄,在股本管理方面透支后续发展空间。
指引明确高送转与业绩增长相挂钩,业绩复合增长率应不低于股本摊薄比例。同时,若公司亏损、业绩降幅较大、送转后每股收益过度摊薄、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均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高送转与公司业绩等指标挂钩,主要考虑是保证高送转有优良的业绩作为支撑,使上市公司送转股回归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
据了解,指引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正常的送转股需求,对每10股送转5股以下的不作特别规范。与此同时,指引设置了例外条款。对部分股本规模较小、业绩高速增长的上市公司,以及进入成熟期、业绩稳定但股价较高的公司,充分考虑其扩充股本、增强流动性的合理需要,在其推出高送转方案时可以不受业绩增长率等指标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