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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后新政 陆客财力证明20万降为10万
http://www.CRNTT.com   2018-11-30 10:21:03


蔡政府选后新政,陆客申请来台,财力证明从新台币20万元降为10万元,增订每年不得停留超过120天。(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1月30日电/“内政部”部务会报昨日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修正草案,降低陆客来台观光存款条件从新台币20万降为10万元,并增订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超过120天的规定,以促进观光正常发展,落实人流安全管理。新规定将在报“行政院”核定后上路。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放宽申请来台观光应备存款条件,由新台币20万元调降至10万元。同时,增加陆客持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澳洲、纽西兰、韩国及欧盟申根等国家的有效签证,可取代财力证明。

  “内政部”指出,过去发现许多大陆来台民众,事先申请来台观光,却从事打工或其他非观光的行为。为维持两岸旅游品质及秩序,这次在修正草案增订陆客来台观光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逾120天规定,其主要是考量观光活动性质属短期停留。

  对此,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召集人李奇岳表示,相较于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大陆人士来台滞留未归脱逃率极低,但许多东南亚国家都已免签来台,台湾虽与大陆关系较特殊,但若从条件上来看,更希望能取消财力证明限制;至于停留期间不得超过120天等主要是针对少数商务客,较没有直接影响。

  观光业者普遍认为,陆客来台门槛调降对促进观光有些许帮助,但真正影响陆客来台观光,两岸政治氛围才是关键,更希望看到两岸关系和缓,陆客来台自然就会有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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