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 张爽)第四届中华文化论坛第二组小组讨论11日下午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来自各领域的两岸知名专家学者云集。与会的两岸学者表示,以物质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作为依托,精神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将在复兴中华文化的具体行动中水到渠成,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伟大贡献。
天津台湾民情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邵宝明介绍了妈祖文化在津台两地社会生活及交流中的地位,他表示,妈祖信仰和妈祖崇拜至今已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其所带来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信仰和地域的范畴,成为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推手。改革开放以来,妈祖文化成为两岸交流中恢复最早、发展最快、成效最显着的领域之一,在津台民间交往中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邵宝明说,首先,妈祖文化增进了台湾民众对大陆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妈祖文化作为峡两岸同胞的宗教信仰、行为规范、道德伦理的复合体,以其独特的方式浇铸出两岸同胞共同的民族心理与性格,形成了以共同民间信仰为标志的人文背景。
其次,妈祖文化推动了津台两地文化、经贸、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妈祖作为中华文化的一种载体,成为津台两地交流的一个渠道、一种方式和一个触点,其交流和相互促进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第三,妈祖文化促进两岸政治关系发展。宗教信仰文化在台湾岛内具有很强的政治影响力,台湾各党派、社运团体尽管在政治上政见各异,但台湾妈祖信众对于推进民间信仰交流的热情依旧不减。2016年“520”以来,在两岸交往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台湾信众通过各种途径频频突破台湾当局种种限制,通过各种方式来津祭拜进香、参访交流。
台湾竞争力论坛学会理事长、中国文化大学国家发展与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庞建国认为,“惠台31条”操之在我地对台湾同胞开放大陆市场,给予同等待遇,让台湾同胞优先分享大陆的发展机遇,对于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有利于构建物质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如果进一步,大陆再大力复兴中华文化,做到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必然会在两岸之间形成心灵契合的融合力量,有利于构建精神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我们相信,以物质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作为依托,精神文明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将在复兴中华文化的具体行动中水到渠成,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伟大贡献。”
全国台联研究室主任陈立谦表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和独特的价值体系,是两岸同胞携手奋斗的文化软实力所在;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兼收并蓄,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是两岸同胞凝心聚力的内生动力;中华文化的人本思想,和合理念,持中贵和,崇尚中庸以及忠君重民的传统,形成了两岸同胞共有的内在素养,是两岸同胞“融合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中华文化所反映出的自强不息、勤奋刻苦、鞠躬尽瘁的精神,是激励两岸青年和有识之士不懈奋斗的精神动力;中华文化所蕴含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大一统的国家观念,是两岸同胞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共同担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重要思想基础。
陈立谦说,要通过中华文化传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对台重要思想的广泛宣传,筑牢“两岸一家亲”理念,增强“两岸命运共同体”、促进“融合发展”,实现“心灵契合”,两岸同胞携手同心共圆中国梦。
台湾东海大学政治学系暨通识教育中心合聘专任教授、中华经略国防知识协会学术执行长潘兆民表示,两岸在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各领域的接触,一方面可能促使台青对中国大陆的经济繁荣产生好感,以及被惠台政策吸引。但是,另一方面,两岸接触又使台湾青年体认到两岸政治、经济、文化的巨大差异,因而产生认同上的“我者”与“他者”的分别,也可能更强化“远中趋台”的观念,并促使对台湾独立的认同程度上升。
潘兆民表示,值得关切的是,经济发展的好感度能否抵消因为政治文化差异所产生的疏离感的反作用。如以“团体接触理论”解释,即两个政治实体的接触,会增进彼此人民的瞭解,从而增进彼此的好感。然而,如果用“团体威胁理论”解释 ,即两个政治实体的接触,会让人民意识到彼此的差异和利益冲突,随着这些的不利因数的积累,使这两个实体感觉彼此的威胁,从而使持续的接触,反而造成日益的疏离。
潘兆民说,当下的两岸当局亦正在进行“好感度”与“疏离感”的竞争。为有益于两岸融合发展,中国大陆应在争取台湾人的“好感度”上,采取更有效的做为,以便抵消台湾人民因为政治文化差异所产生的“疏离感”。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冯霞表示,调解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国几乎历朝历代的法律史料中都有关于调解的记载,调解制度被誉为“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中的一枝奇葩”。中国传统调解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别是儒家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厚的社会和文化基础。两岸法律制度虽有较大差异,但调解(包括和解)制度有很大的相似性。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进程中,加强司法互助合作,推动两岸法院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对于化解两岸民商事纠纷,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