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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孟。(中评社 杨腾凯摄) |
中评社台北2月14日电(记者 杨腾凯)陈水扁2008年卸任后因涉贪遭起诉,原本审理的是审判长周占春的合议庭,后来却并入审判长蔡守训的合议庭,引发“中途换法官”争议。对此,“监察委员”陈师孟14日召开记者会发表此案的调查报告,内容仅要求“司法院”检讨,并未祭出弹劾。陈师孟表示,不弹劾的原因包括超过10年时效,加上他曾与陈水扁联系,扁也表达不需要弹劾。
“监察委员”陈师孟、高涌诚、蔡崇义的调查报告指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2008年12月25日召开内部“庭长会议”,将陈水扁“四大案”(“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海外洗钱案),从审判长周占春的合议庭,并入审判长蔡守训合议庭的“吴淑珍等贪污案”,形成“中途换法官”、“大案并小案”、“专业庭并一般庭”等的罕见现象。
报告指出,“法定法官原则”是民主法治的基石,构成陈水扁贪污罪的四大案却在诉讼中发生“换法官”情事,引起社会哗然,要求“司法院”应针对司法行政操纵并案,违反法定法官原则的问题检讨改进。
“监察院”于13日通过陈师孟、高涌诚、蔡崇义的此项调查报告,3人也在14日下午于“监察院”召开记者会,说明调查报告内容。
陈师孟、高涌诚、蔡崇义为蔡英文提名的“监察委员”。
陈师孟表示,这案子是10年前的案子了,陈水扁四大案原先是周占春的合议庭中签负责,后来却把案子转给蔡守训庭,扁案换法官引起很大的社会哗然,在法律界也有很大的争议,到底背后真相为何,大家都在怀疑背后有没有阴谋或施压。
陈师孟指出,当初周占春裁定无保释放陈水扁,仅限制住居,后来北院召开会议,考虑把周手上的四大案并给蔡守训,他认为原因跟陈水扁被无保释回有相当的可能性。
陈师孟表示,他调查发现,北院刑事庭审核小组召集人陈兴邦庭长,曾经到陈水扁四大案受命法官何俏美的办公室,找何谈话1个半小时,询问为何不羁押陈水扁,并劝何俏美签请刑事庭审核小组决定并案,何俏美当场哭泣。
陈师孟指出,陈兴邦事实上是用某种威胁要求提并案签呈,以不当人为干预,使案子从周占春合议庭并到蔡守训庭。
值得注意的是,此调查报告仅要求“司法院”检讨改进,并未实际弹劾或处分任何当事人。
对此,陈师孟表示,此案调查过程总共约询了12位法官,也谘询了2位法官,有些人来了两次,花的时间相当多,若要弹劾,就必须在去年12月25日并案满10年之前提出才有效力,当时他还在追另外一个案外案,这个案外案他现在决定放弃,但当时他是想把案外案也补进去。
陈师孟指出,第二个考虑是,10年时效已过,所以没有弹劾,至于第三个考虑,其实他本人也有和陈水扁联系,想知道陈水扁要不要他赶时效在12月25日前对陈兴邦提出弹劾,结果陈水扁一口就讲不需要。
陈师孟告诉记者,陈水扁认为,除非可以找出背后真正的黑手,否则找一位已经退休的法官做出这样的惩罚,“在还扁公道上,并不差这个东西”,他与陈水扁有这样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