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4日电/背景:近日,一篇题为《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据一些癌症患者介绍,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江西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李龙透露,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北京青年报发表丰收的观点:去年,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平均降价幅度在56.7%,获得舆论一致肯定。随后,北京等地都在积极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如今年前5个月,广州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额5300多万元。但与此同时,有关抗癌药进医保后“消失”的消息零星出现。以黑龙江省为例,一种叫“克唑替尼” 的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可以在省会城市哈尔滨买到,但在伊春、大庆、绥化、黑河等地买不到。医保控费被认为是抗癌药“消失”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因医保控费导致手术延后等问题多次出现。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因患者用药量大、总费用高,对医保造成很大压力,医院就不愿采购抗癌药。此外,过去公立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自然愿意销售药品,如今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销售抗癌药的积极性有可能下降。相关药企是否按照谈判约定及时、足额供应抗癌药,这个问题也需要调查摸底。有关文件已明确禁止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影响医保抗癌药供应。在医保基金压力大的地方,应当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调整控费政策来解决。而要想调动医院采购供应抗癌药的积极性,应该纳入绩效考核来倒逼。有关方面只有深入调查、对症下药,才有望真正解决问题。
小蒋随想:医保必然涉及报销。与社保类似,医保资金结余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本地及外来就业人口规模,有很大关系。如上文列举的,北京、广州积极落实抗癌药入医保,报销额也很可观。而黑龙江除省会哈尔滨外,省内其他一些地方的医院则缺少有关抗癌药。众所周知,相比北上广以及东部地区,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种差异难免产生各种影响。换言之,如果一些地方的医保资金不够充裕,纵然17种抗癌药大幅降价,但价格相比一般药品还是高,地方医保的压力可想而知。一旦报销不起,“医保控费”或“限购贵药”恐怕也是无奈之举。这个时候,若上级部门只是发文要求“不得因为什么原因影响供应”,效果有限。地方管理者心里没准还会抱怨“凭啥上级请客,下级买单”?如果纠缠于此,于事无补,当务之急该怎么办?上级财政可否适当予以“转移支付”,缓解地方压力?让亟待救治的患者得到应有的治疗,兑现有关惠民政策,取信于民,无疑是最重要的。当然,更根本的任务是,发展才是硬道理。各项社会事业都在经历进一步深化改革,越是遇到困难和阻力,越使我们意识到,只有发展才能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惟有砥砺前行才能不负民众期待。
来源:人民网 作者: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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