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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会决定不转型为政党,雷倩16日晚上在常委和律师陪同下一同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16日电(记者 洪德谕)政党法规定,政治团体须于12月7日前申请转型为政党,否则将面临解散。蒋宋美龄1950年创立的妇联会16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中决议将不转型为政党,对此于此结果“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如该会未于今年12月7日前转型为政党,将依政党法规定废止其立案。
民进党2017年主导“立法院”通过政党法修正案,迫使政治团体必须在两年内转型为政党,12月6日就是两年大限,面对此状况妇联会16日召开第13届第2次会员代表大会,经会员代表票决,以9票赞成61票反对,决定妇联会将坚持其爱“国”敬军、服务社会之公益宗旨,不转换为政党。
对于妇联会的决议,“内政部”表示予以尊重,如该会未于今年12月7日前转型为政党,将依政党法规定废止其立案。
“内政部”进一步表示,依政党法第43条第2项规定,政治团体应于政党法施行后2年内,也就是在今年12月7日前完成章程修正转换为政党,届期未修正者将依法废止立案。如妇联会未依上述规定依限转换为政党,“内政部”将办理废止立案事宜。
“内政部”指出,依政党法第43条第3项规定,经废止立案之政治团体应予解散,其财产之清算,依政党法第32条规定办理,即财产清算后如有剩余者,其剩余之财产归属“国库”。但因妇联会之财产已列为不当党产应收归“国有”,“内政部”将与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研商后续财产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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