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意见》还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创业培训、优化创业服务、加强人才支撑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在关注一条条政策“干货”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其背后的深远意义。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
中国网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常兴华文章表示,就业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解决好规模超大、结构复杂的就业问题,始终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要求。中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劳动就业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既有总量上的困难,也有结构性矛盾和区域性问题。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意见》就返乡入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政策举措,包括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扩大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落实培训补贴,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及加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等,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内容的重要工作抓手,随着各项工作的具体做实做透,必将大大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也必然会推动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的实现。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
文章指出,城乡关系是国家发展中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之一。改革开放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城乡关系正在经历从二元分割到城乡融合的变化。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形成新型城乡关系,并且将“城乡一体”作为新型城乡关系的最终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新路径和新要求,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昭示着中国的城乡关系正在进入到重要的变革期。在新的时代,农村正以新的形态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中,需要我们以新的思考和眼光,重新定义和识别城乡。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城乡融合发展是重塑城乡关系的主线。《意见》聚焦于返乡入乡创业,提出的措施都和城乡融合发展密切相关,如“要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方向”,“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等等。其各项工作的推进,必然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会大大推动城乡之间要素的双向流动,促进城乡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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