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0日电/网评:头盔价格暴涨,不担心但也别轻心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明辉
近日,公安部通知,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广西也将从6月1日起,对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进行严查。通知发出后,电动车头盔一时成为线上线下的热销爆品,售价也从一顶几十元上涨到了一两百元。(广西新闻网5月19日)
应该说,经营者根据市场供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所售头盔(市场定价商品)价格,是其自由经营的权力,包括执法监管部门等在内,都无权随意进行干涉。但是,当这种自由权力,一旦超越法定的权利范围,涉嫌违规违法,则是另一回事。
针对此次头盔价格暴涨,有一种声音认为,其与疫情期间的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暴涨产生的后果,缺乏可比性。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事关生命健康,且需求量大、连续性强,违规涨价危害性大,而头盔等属于相对耐用物品,需求量较小、连续性差,进而影响相对有限,且会通过市场调节较快恢复。因此,对于此次头盔价格暴涨,我们没必要太担心。
这种说法具有客观事实,有一定道理。但是,这仅是从市场供应和直接危害的角度讲,而从另一个角度即违规违法的性质来讲,头盔如此短时间价格连续暴涨,与口罩等暴涨一样,都属于哄抬价格和牟取暴利。
我国《价格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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