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5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对涉案财物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使用;借助科技手段,全面推开使用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对涉案财物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等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管,确保每一笔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强化内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着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乾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借助科技手段强化内部监管,打造涉案财物“明白账”,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规范措施使用,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2016年,中央纪委成立调研组,对32个省级纪委、47个派驻纪检组进行调研,赴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了解防范涉案财物管理风险的经验和做法,并深入剖析相关违纪违法案例,系统梳理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40余个。在此基础上,中央纪委制定了委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对涉案款物的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监督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细化,明确了机关各有关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018年3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针对涉案财物的冻结、查封、扣押、调取等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不断扎紧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笼子,2018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印发,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各项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文书格式进行严格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