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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7月29日电(作者 汪毅夫)1907—1911年,台湾进士汪春源在江西安义知县任上,捐廉创设戒烟善会。汪春源《汪进士自述》称:“每下乡,轻车简从,自备火食。禁绝烟赌及采茶淫戏,捐廉制备药丸,创设戒烟善会”。
据邵雍《中国近代贩毒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1906年9月,清光绪帝发布“禁烟上谕”,“着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其应如何严禁吸食,幷禁种罂粟之处,着政务处妥议章程具奏”。同年10月31日,光绪帝批准发布《禁烟章程十条》。1907年,清廷又发布《管理售卖膏土章程》《购烟执照章程》,幷在《新刑律》设定了“鸦片烟罪”的罪名。1909年,清宣统帝颁布《禁烟条例》,规定凡栽种罂粟、制贩大烟、设烟馆、制烟具等均判有期徒刑,幷宣布禁止吗啡进口。
台湾进士汪春源是江西安义县末任知县。他创设的江西安义戒烟善会(1907),应在中国禁毒史、中国善会善堂史上补记一笔。
附带言之,位于福建漳州古城的汪春源进士故居已修缮布展竣工,即将开放参观。
(作者系闽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